close
昨天因為我已經把最後一支能寫的筆都摔斷水了
所以必須要到文具店補充彈藥
雖然我會修筆
但實在是不想把手弄髒
話說我挑完筆芯去結帳
店員平平的說:45元
嗯 我拿105給她 省的我要變2個5塊
當她把找的錢連同發票交到我手上時
我發現她給了我2個50!!
賺到了!!當下我也是這麼想~
不過嘛 我是一個誠實的小孩
店員找多了錢 悶聲不吭收進口袋並非我會做的事
於是乎我就把一個50還給她
不知道她有沒有感激或是稱讚我
總之 她收回了50元後又把手摸進零錢盒
把找的錢放到我手上
嗯 這樣就圓滿啦
結果我回頭一看呢
她放了個5塊在我手上...
囧囧囧囧囧囧...................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